深圳恒宝通光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宝通光”)是一家以纸浆生产、造纸、加工、销售为主营业务的企业,成立于1994年,总部位于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该公司于2011年在深交所上市,股票代码为002210。
本文将介绍深圳恒宝通光青山纸业的股权结构及持股情况,为股民和投资者提供有价值的信息。
一、股权结构
根据恒宝通光2019年年报,公司股本总额为8.98亿元,共发行股份1.5亿股。其中,股为1.2亿股,B股为3000万股。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1. 实际控制人
恒宝通光的实际控制人为李锦裳,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34.52%。李锦裳是恒宝通光的创始人和董事长,拥有多年的纸浆和造纸行业从业经验,是中国造纸工业协会理事、深圳市企业家协会常务理事等多个行业协会的会员。
2. 十大股东
除实际控制人外,恒宝通光的十大股东还包括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深圳市国资委 9.9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09%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57%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1.92%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84%
阳光保险集团有限公司 1.84%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顺长城沪深300ETF联接C 1.61%
华泰柏瑞沪深300ETF联接C 1.41%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29%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3%
3. 流通股东
恒宝通光的流通股东包括股和B股股东。截2019年底,股流通股东共计2.14万户,B股流通股东共计56户。
二、持股情况
根据恒宝通光2019年年报,公司高管、董监高及其配偶持股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持股比例
李锦裳 董事长、实际控制人 34.52%
李巍 副总经理 0.02%
韩峰 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主任 0.01%
林志平 董事 0.01%
韩军 监事会主席 0.01%
鹏 董事 0.01%
林瑞 独立董事 无
陈峰 独立董事 无
吴春芳 独立董事 无
恒宝通光青山纸业的股权结构较为稳定,实际控制人李锦裳持股比例较高。公司的十大股东中,除了实际控制人和深圳市国资委外,还包括多家金融机构和保险公司。恒宝通光的高管、董监高及其配偶持股比例较低,表明公司治理结构较为规范。
以上是深圳恒宝通光青山纸业股权结构及持股情况的概览,希望对投资者和股民提供有价值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