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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法》第十三条,求解释!
1、《社会保险法》第十三条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给予补贴。
2、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也就是辞退,是不会受到行政部门罚款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可以领取失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释义:第十三条
第一条 保险标的已交付受让人,但尚未依法办理所有权变更登记,承担保险标的毁损灭失风险的受让人,依照保险法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主张行使被保险人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条 为了规范保险活动,保护保险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对保险业的监督管理,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一条 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三条〔空间效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保险活动,适用本法。【简评】本条条文序号、内容均无变化。第四条〔合法原则〕从事保险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保险法司法解释四着重解决财产保险合同部分有关法律适用问题,明确了保险标的转让、保险合同主体的权利义务、保险代位求偿权、责任保险等相关问题。
保险法司法解释
1、保险法第一条: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2、该版司法解释着重解决保险法保险合同章人身保险部分在适用中存在的争议,以防范道德风险。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一条 保险法施行后成立的保险合同发生的纠纷,适用保险法的规定。
3、保险法司法解释是指对保险法中的规定进行解释和说明,以解决保险实践中的法律适用问题。保险法司法解释通常由最高人民法院或相关司法机关发布,具有法律效力。
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解释
第二十三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依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保险法第二十三条: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公司法》规定,人寿保单不纳入破产债权。
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的保险期间收取保险费。保险费的缴纳方式和期限应当在保险合同中明确约定。保险人未依照约定收取保险费的,不得拒绝承担保险责任。
条:立法目的--解决索赔难!针对保险公司赔偿请求后长时间拖延,不予理睬的问题。该条明确规定,人家报险了,那你就30日内作出核定(注意25条是确定),该不该赔钱。